2010年中华医学会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须知
发布时间:2010-05-05 来源: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点击次数: 302
本须知适用于在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信息系统(www.cma.org.cn)上通过中华医学会账号申报并经卫生部批准公示的中华医学会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一、发布举办项目办班信息
项目主办单位发放办班通知前,将正式办班通知(含各轮办班通知)、日程(课程表)及其电子版本寄至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以便网上公布、查询及督查。如项目举办时间、地点、天数、授课教师名单、授课题目与卫生部公布的项目计划有出入,还需要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的情况说明。
二、项目督查
项目主办单位在办班过程中,中华医学会继教部将不定期督查,指导项目举办单位规范办班,提高教学质量。中华医学会继教部将对项目的学员通讯录和教师通讯录进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操作,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已发学分证书的电子记录等处理。项目举办单位在项目举办前2周将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督。
三、信息管理
项目举办结束后两周内,主办单位应将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实际日程(课程表)、学员通讯录和教师通讯录、使用教材简介表、教材和授课PPT、办班总结、空白试卷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交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四、学分证书核验
各级医疗单位和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可登陆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www.cma.org.cn)核验纸质证书的相关信息。网上信息与纸质学分证书内容一致的,方为中华医学会继教部核发的学分证书。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的邮寄地址:100710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宋磊、王丹收,信封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电子资料的提交方式:电子资料的格式除通讯录为Excel格式外,其余电子资料应为Word格式或PDF格式。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前,请将电子资料Email至cmahjj21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后,项目主办单位、申报单位凭账号、密码登陆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电子资料。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预计于2010年6月正式上线,具体时间以中华医学会网站继续教育栏目下的通知(http://www.cma.org.cn/html/main/jjsbtz.html)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磊(010-85158403)、王丹(010-8515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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